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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转让与在建工程转让区别 个人房产抵押的费用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1日 北京资深拆迁律师  Tags: 工程项目转让与在建工程转让区别,个人房产抵押的费用

  贾启华律师,北京资深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工程项目转让与在建工程转让区别

  1、转让的内容不同。


  2、转让的范围不同。


  3、转让前的工程开发程度不同。


  综上所述,在建工程的转让还是与工程项目的转让有些区别,在建工程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比较多,并且还要经过多个部门的批准,在得到批准以后还要进行备案,在建工程的转让并不能只是协议商定,必须要经过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应。以上就是;企业转让在建工程的流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个人房产抵押的费用

  抵押登记费是指房屋抵押登记费,房屋抵押登记费是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即抵押登记费。办理按揭贷款时由产籍中心收取抵押登记费,80元每套。依照规定,假如购买的是期房,在整个购房流程里,产生抵押权登记费用的环节有2处:一处是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在办理按揭时,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此时产生的80元/件的抵押权预告登记费;第2处是商品房竣工交付后,购房者需要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此时又产生笔80元/件的登记费用。登记费的收取对象是申请人。房屋所有权抵押应当向房屋权利人收取,而商品房预抵押登记其登记费应当由抵押权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