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启华律师,北京资深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我们有时候可以在路边看到一些施工单位只进行到一部分就已经停工了,这个时候的建筑公司一定是遇到了资金问题,在碰到这种问题时建筑公司可以将正在建设的工程转让出去,以此来提高建筑效率,当然在转让前也要满足相关的条件,那么在建工程最新转让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土地出让金全部交付。按照相关规定,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但事实上,某些地方政府经常采取一些变通做法,在未支付全额土地出让金之前也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对此,受让方应当审慎审查土地使用金的缴纳单据,或由相应房管部门出具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
2、已投资开发条件。《房地产管理法》中房屋建设工程必须已经投资开发并且须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规定,是为了避免开发商为获取土地溢价利益进行倒卖而非真正进行房地产开发而设置的限制性条件。
3、不属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形,不属于依法回收土地使用权,且房地产权属清晰、权属证明依法登记。而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进行在建工程转让,则上述限制性条件将均不适用。换言之,除非项目公司在土地出让时,就其股权变动的限制与地方政府有过明确约定,项目公司股东可以在任何阶段将将在建工程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出去,不受上述各项要求的限制。
1、 在建工程是否被司法查封。如果在建工程已经遭到司法查封,则是禁止转让的。只有依法解除了司法查封,才可以进行转让。
2、 在建工程是否已经支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不符合这一条件,也是不可以转让的。需注意的是,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乃至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事实上也不一定就支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为有时地方政府对企业会采取一些变通做法,因此一定要审查土地使用金的缴纳单据或由房管部门出具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
3、 在建工程的抵押情况。除非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已经设定抵押的在建工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4、在建工程的施工情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就建设工程的进场施工到最后竣工业主与施工方关于权利义务的规定,在建工程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业主与施工方都对该在建工程拥有一定的权利,在业主拖欠巨额工程款的前提下,即使工程竣工,施工方就工程款还有六个月的优先受偿期。因此在建工程的转让应当经过施工方的同意方可进行。
5、在建工程是否取得合法手续。不仅是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在建工程的其他方面的合法手续也应具备,例如施工许可证等。因为项目转让后这些手续均要进行依法变更,因此,在建工程取得合法手续也是在建工程可以转让的前提条件。
6、关于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并部分预售的在建工程转让是否需要预购人同意的问题。在建工程的转让并不需要预购人同意,只是原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转让合同签订后10日内有通知义务。对于受让人来说,必须认识到自己受让在建工程后,如原预购人不愿解除原预售合同的话,自己则有继续履行的义务;因此,应充分了解原预售合同的内容、预付款的收付情况等,并在建设工程转让合同中设定发生原预购人不同意解除原预售合同的处理措施,
1、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的申请报告;
2、市、区县计委立项批复和商品房计划;
3、红线定点批文及规划方案意见书;
4、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土地出让合同;
5、工程建设总平面图;
6、房管部门拆迁批文及安置清单和安置情况说明;
7、市建委对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8、开发项目手册;
9、受让方公司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证明;
10、转受让方企业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1、转让合同或协议原件;
12、项目建设计划和开发项目不得再转让的保证书;
13、该转让项目未抵押的依据。
综上所述,在建工程的转让并不是随意进行的,在双方协议完成以后还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登记,受让人在转让前应当检查这个工程是否有抵押,如果有抵押那么在建工程的转让是无效的,转让之前也要获得施工方的同意。以上就是;在建工程最新转让的条件;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核心内容:房价不断上涨,很少人一次凑足金额,大多都采用房产抵押贷款方式购房,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那么如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申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3、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所需提交的资料
所需提交的资料有: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及评估报告、贷款用途证明、银行规定的其它资料。
三、房产抵押贷款所规定的用途有哪些
用途包括:购商品性房产、购车、家居装修、出国留学、购买生产所需原材料、用于经营的周转资金。
四、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成数、年限及利率
贷款金额根据所选择的贷款用途的不同确定,但一般不超过抵押房产评估净值的60%;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个人消费贷款的规定执行。
五、房产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
对于2年期以下的贷款,可按月付息,一次或两次还本;
对于2年期以上的贷款,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六、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所需交纳的费用
物业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律师费、保险费。
七、申请房产抵押贷款程序
1、递交资料、提出申请;
2、银行调查、审批;
3、签订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4、办理抵押登记及购买保险;
5、贷款发放;
6、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款;
7、结清贷款,注销抵押登记。
八、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所需的文件有哪些从递件到领证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准备资料:银行开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抵押贷款合同、房产抵押登记申请表、房产证、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从递件到取件需15个自然日。
九、共有房地产如何设定抵押
共有房地产,每个共有人都有权对该房地产设定抵押权,但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按份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以抵押人本人所有的份额为限;以共同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全部房地产均为抵押财产,抵押物变卖时,其他共有人员负连带,在以变卖款偿还债务后,其他共有人有权向抵押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