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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登记的流程 动产浮动抵押与一般抵押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4日 北京资深拆迁律师  Tags: 房屋抵押登记的流程,动产浮动抵押与一般抵押的区别

 贾启华律师,北京资深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房屋抵押登记的流程

  1、房屋抵押登记申请:

  提交申请表和准备好的办理抵押登记所需的材料。

  2、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审核:

  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身份证明;《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

  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5、发证收费:

  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

动产浮动抵押与一般抵押的区别

  1、适用主体和范围的区别

  物权法规定浮动抵押只能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范围较窄。固定抵押适用于在经济活动中的任何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范围较宽。

  2、抵押客体的主要区别

  《物权法》对于可以设定浮动抵押的财产只限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动产,允许浮动抵押的物范围较窄。《物权法》对用于固定抵押的物规定,凡法律、行政法规不禁止抵押的动产、不动产都可以抵押,允许固定抵押的物范围较宽。

  抵押物的确定性不同。在设定抵押时,浮动抵押的抵押物具有不确定性,只有约定或者法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成就时,抵押财产才确定,也就是说抵押财产到底有多少,到此时才能确定。而固定抵押在一开始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物就是确定的,抵押物本身数量、价值相对也是确定的。

  3、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处分抵押财产的权力不同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权人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也就是说,在浮动抵押期间,法律允许抵押人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以自由处分抵押财产;抵押人处分抵押财产不必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权人对于抵押期间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合理的价款处分的财产不能追及。而固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须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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