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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回迁房的产权性质,买卖回迁房需要注意的法律事项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2日 北京资深拆迁律师  Tags: 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注意事项,回迁房的产权性质,买卖回迁房需要注意的法律事项

 贾启华律师,北京资深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现如今放假逐渐攀升,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于是就开始转寻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国家的一项保障房制度,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件,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购买经济适用房要注意哪些问题由于经济适用房在项目位置、建筑规划设计等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别,所以在购买时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人们能接受,但人们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为位置即代表着长期的交通。 经济适用房项目大部分均位于城乡结合地区。

  2、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几年后的事至少无法让购房者牺牲现在的工作或事业。

  3、户型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同样要搞清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充分考察户型。购买时不追求大面积大的同时也增加房价、物业管理等费用,应更注重居室功能。在有条件进行户型选择时,应尽量以专业衡量标准去做选择。

  4、现时流行的居室八大功能即包括起居、就餐、厨卫、就寝、储藏、工作、学习以及阳台。 合同及补充合同按新《合同法》规定,实行约定优先原则,所以在合同或补充合同中的条款必须签订全面。

  5、购买前一定要问清销售许可证和产权等重要情况、物业管理等基础上,仔细研究清楚合同的每一项,并在补充条款中对交房时间、面积误差、关键的配套设施加以约定,并注明开发商在每项违约时的惩罚办法,必要时请专业律师,考虑清楚了再签才比较妥当。

  二、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

  根据经济适用房买卖规定了,房主出售自己的经济适用房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时间按照完税证明或者房屋产权证的发证时间计算。

  1、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房主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房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2、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如果房主想要将自己的经济适用房出售,那么房屋的单价不能高于购买时的单价,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无论什么情况下,购房者想要购买经济适用房都要做好资金规划,别忘了经济适用房除了购买条件,出售也是要满足出售条件的。另外,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税费收取情况一定要弄清楚,以免到时出现资金准备不充足的尴尬情况。

  上述文章内容是为您介绍了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注意事项,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时也应该要慎重的考虑,不要只因为价格适中就立马购买,买房是件大事,而且也会影响到日后的生活和工作,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回迁房的产权性质,买卖回迁房需要注意的法律事项

  因为回迁房是给迁民的房子,所以回迁房的价格在市场上相对较低。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回迁房是否可以买卖,所以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回迁房的问题,以及买卖回迁房需要注意多些事项。接下来由带大家了解回迁房的产权性质,买卖回迁房需要注意的法律事项的有关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回迁房的产权性质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

  二、买卖回迁房需要注意的法律事项

  1、购买回迁房购买者要承担很大的风险,购买回迁房一定要注意回迁房过户手续问题。

  2、如今回迁房的交易比例已在整个房产交易市场上占到一定的比例,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可以马上办理回迁房过户。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暂时不能办理回迁房过户。

  3、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部门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该条真实的立法意图不在于禁止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而在于方便行政管理,不属于合同效力取缔性规范。只要是出卖人有《拆迁协议》和《回迁证》,即取得对房屋的准所有权,有权对其所安置的房屋进行处分。因此,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在取得《房地产证》之前,可以转让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

  5、因此,买受人不能以回迁房未过户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减少损失,在购买回迁房时,应当注意回迁房的过户问题。

  三、满足回迁房购买条件的受法律保护:

  回迁房一般是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超过5年的买方要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的资格。如果此房未超过5年,但有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或此房已超过5年可自由上市,就有购买资格,卖方反悔要承担违约。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 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另外须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

  综上所述,购买回迁房与购买商品房没有区别,但是买卖回迁房有一定的风险承担,所以购买者需要注意过户手续等问题。为您整理的;回迁房的产权性质,买卖回迁房需要注意的法律事项;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房产纠纷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