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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地律师:2023年征地拆迁中,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4日 北京资深拆迁律师  


  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都是必不可少的一份文件,也是征收方应当依法主动公开的一份文件,是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的法定程序之一。事实上,补偿安置方案这一份文件对被征收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确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范围后,相关部门就需要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制定补偿安置方案,通过补偿安置方案被征收人可以第一时间知道具体的补偿标准是多少,补偿是否合理,这是最主要的,其次我们还可以通过补偿安置方案来了解一个征收项目是否合法。

  实践中,如果相关部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公布补偿安置方案,那说明征收程序不仅是不合法的,而且还侵害了被征收人知情权,导致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无从知晓。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相关部门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将补偿安置方案张贴在征收范围内,征求广大被征收人的意见。一般情况下,补偿安置方案的张贴时间是不能少于30天的,所以,这里大家应该能明白过来,只要看见补偿安置方案,那么一定要拿手机拍照、录像(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很多征收方在发布补偿安置方案没几天就会自行撕毁),以免我们无从考证补偿标准是否合理。那么,补偿安置方案中必须要有哪些内容呢?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

  另外,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也要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也就是说,集体土地征收中,征收方所张贴的补偿安置方案中必须要有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数量、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反馈渠道等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实践中,如果征收方所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中并没有这些内容,或是内容不明确、不完整,甚至是没有该文件那则是不合法的,此时,作为被征收人一定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