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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律师事务所:违法建筑超过两年未处罚,就能变成合法建筑?

发布时间:2024年1月3日 北京资深拆迁律师  


  无论是商业用房还是普通的住宅楼房、平房,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合法的,一种是违法的。合法的商业用房或是普通的住宅楼房、平房(农村房屋)肯定都是有相关的建房审批手续,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等,而违法的自然也就不用多说,就是未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建房、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即建设者擅自占用土地建设了构筑物、建筑物等。

  我们先来说说合法建筑,合法建筑其实对老百姓来说是没有什么后顾之忧的,一旦遇上拆迁,相关部门就需要依法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原则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但是违法建筑就不一定了,房屋本身就没有相关的建房手续,所以,一旦这类房屋遇上拆迁,那补偿自然是与合法建筑不能相提并论的,定会减缩不少,有的要是情节严重,可能一分钱的拆迁补偿都拿不到,白白要被拆。

  当然了,违法建筑即使不被拆迁,可只要被人投诉、举报,被相关部门在环境整治中发现,那处罚(罚款)或是强制拆除就是他们即将面临的结局。因此,凯诺律师在这里奉劝大家一句,房屋建设关系着老百姓的利益,所以,为了日后没有后顾之忧的居住,建议老百姓在建房之前一定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向上一级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建房手续,避免日后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

  不过,近日有一位河南的当事人咨询律师说,自己家的房屋是五年前建的,当时建房的时候并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只是向村委会简单地说了一声,现在房屋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了(马上面临拆迁),并对自己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该通知书中要求其在二十日内自行拆除房屋,可是其听说,违法建筑只要在两年内未被处罚,就会变成合法建筑,不能再被处罚了,现在相关部门又要求自己拆除是不是不合法呀?

  相信绝大多数老百姓会这么认为,可能依据的就是《行政处罚法》中的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那么,两年内未发现违法建筑存在,两年内未针对违法建筑进行处罚,那违法建筑就真的能变成合法建筑吗?就真的不需要再给予行政处罚了吗?

  这里凯诺律师需要很明确地告诉大家,违法建筑两年内未被发现并处罚,并不代表着该违法建筑就能从违法建筑变成合法建筑,所以,广大老百姓口中所说的“违法建筑两年内未被发现并处罚就能变成合法建筑”的说法肯定是错误的。

  一般情况下,只要违法行为一直处在连续和继续的状态,那么,相关部门只要接到投诉、举报,并立案调查、认定后,就可以随时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违法建筑进行处理,不会因为两年内未发现并处罚就放弃对违法建筑的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不仅如此,在相关的裁判案例中,法院也有明确地指出,违法建设行为虽然已经实施完毕,但该行为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仍然处于继续状态,只要该建筑未被拆除或依法采取改正措施,该影响就始终存在,故应认定为未超过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否则,如果对此类违法建设情形适用两年的追究时效,那么,本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筑,就可能因其在建设完毕两年内未被查处,而成为合法建筑,这显然违背行政处罚法关于追究时效规定的本意,也必将导致城乡规划管理的混乱或虚无。

  上述的裁判案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再次证实,违法建筑不可能因两年内未被发现并处理,就能顺理成章的变成合法建筑的事实。

  不过,认真看文章的朋友可能发现,《行政处罚法》和相关裁判案例中都出现了连续状态和继续状态。那么何为连续状态呢?

  针对违法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所指的连续状态是指违法建筑从刚刚开始修建到违法建筑修建成功并一直存在,都属于该违法建筑的违法行为连续或继续状态,相关部门都随时可以针对该违法建筑进行处罚(罚款或是拆除),不受两年的追诉时效的限制。

  再简单一点来概括就是,在没有历史遗留问题等其他客观存在的因素下,只要违法建筑一直存在,没有消除,无论多长时间,无论是否已经过了两年,一旦相关部门发现了该违法建筑,那么其是随时可以对该违法建筑进行处罚的,不受两年的时效限制。

  所以,凯诺律师最后要再次告诫大家,在建设房屋时,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一定要依法依规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否则即使房屋建成,也可能面临着被拆除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