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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拆迁律师:村委会“以租代征、重新分地”胁迫被征地农民签协议?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9日 北京资深拆迁律师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土地征收都需要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进行,该办理的审批手续一定要按规定办理,一步都不应该少,更不能以任何方式方法或是借口规避审批手续,同时,在具体征收过程中,也需要落实专款专用、专户存储、足额到位的补偿政策。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的续。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或是其他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但实践中,由于土地征收审批时间长,手续比较繁琐,再加上涉及的利益又大,所以经常会出现个别征收方为了规避审批手续,在未经过被征地农民同意的情况下,以欺骗、胁迫的方式,或是通过以租代征、重新分地的方式实际占用土地,但什么补偿也没有到位,而且,还有的村委会为了从中获取不当得利,也会协助征收方,试图给被征地农民进行施压,以各种威逼利诱的方式,让被征地农民签订不平等的土地租赁协议等。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实践中,如果知道征收占用土地的目的是因公共利益需要,知道该项目会永久性占用承包地,但是征收项目并没有审批手续,只是相关部门一而再而三地要求自己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时,被征地农民一定要提高警惕了,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永久性占用自己家土地,肯定会给自己造成不少的损失。

  所以,当相关部门或是村委会以各种理由或是借口强迫自己签订协议时,被征地农民一定要扛住压力,不要在该协议上面签字,避免给自己造成损失,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

  李某是河北省人,其在当地的某村内有承包地。但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与建设,其的承包地也因铁路建设被征收。在征收之际,李某还在想着,征收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而且现在又是修路,这对老百姓来说有着非常大的意义,所以其打算积极响应号召,积极配合征收方的工作。

  可是就在征地补偿款发放工作和承包地管理工作中,村委会却事先恶意违反规定,以欺骗、胁迫的方式要求李某等人接受“以租代征、重新分地”的补偿安置方案。也就是,每年按每亩1100元的标准发放补偿款,持续支付11年,并对全村所有耕地进行新重发包调整。

  每年每亩1100元的补偿标准,这显然对被征地农民来说是很不公平的,而且倘若被征地农民接受这样的补偿方案,那被征收以后的生活很大程度上就会没有了保障,而且,被征地农民也不一定每年都能拿到这屈指可数的补偿款。

  面对这种补偿方案,于是李某等人便没有与村委会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但让李某没有想到的是,自己拒绝签订补偿协议的行为,让村委会非常的不满,在拒绝签订协议后,其接二连三地遭到了村委会的逼迁。

  【维权过程】

  可李某并没有就此示弱,而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联系到了凯诺律师,在与凯诺律师电话沟通后,李某认为凯诺律师在这方面非常的专业,但由于电话中说不清,于是在电话中约定了面对面沟通的时间。

  几天后,李某来到了凯诺律师,并就自己所遇到的问题一五一十地向凯诺律师进行了阐述,凯诺律师也针对李某的情况以及其提出的问题,对李某进行了专业的讲解,一番沟通后,李某更加坚定了维权之心,同时也更加认定凯诺律师的办案能力,于是当即便与凯诺律师签订了代理合同,希望凯诺律师能尽快帮助自己。

  在接受委托后,凯诺律师针对李某的情况,与在所的其他律师进行了探讨与研究后,制定了一套属于李某自己的维权方案,凯诺律师决定针对村委会的违法行为多管齐下。

  在凯诺律师的指导下,李某等人先向审计局邮寄了《请求履行审计职责申请书》,请求对县政府管理发放补偿款专项财政资金一事进行审计,但遗憾的是,相关部门并没有按照要求对李某等人进行答复。于是,凯诺律师又指导李某等人向有关部门提起了行政复议。

  【复议结果】

  在复议中,审计部将自己职责直接推卸给农村工作部及县征拆办,同时其还声称,自己与审计账目无关。面对审计部的这种行为,最终在凯诺律师的帮助下,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责令审计局在十日内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

  【律师说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补偿款要足额到位,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但本案中,村委会竟然违反法律规定,重新调整土地等的方式,变相克扣村民的补偿款,这显然是侵害了村民的利益。

  因此实践中,如果广大被征地农民再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地通过投诉、举报以及法律途径来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专注于以“征地拆迁案件”为主的行政诉讼律师团队。由执业二十余年的贾启华主任律师领衔,代理业务遍及北京、福建、黑龙江、安徽、广东、广西、天津、河北、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浙江、江苏、四川、内蒙古、吉林、辽宁、新疆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作为专项从事不动产征收和行政诉讼领域法律服务的专业机构,凯诺团队始终以维护民众最基本的生存居住权和建立“和谐社会”为终极服务方向,始终秉承“专心做事,诚信做人”的执业信条,为社会提供更高水平的法律服务,用不断的成功回报全国各地所有凯诺客户的信任和托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