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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了大棚房用于住宅,遇拆迁说是违建,是吗 新农村建设征用农民耕地,不予补偿是否合理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1日 北京资深拆迁律师  Tags: 修建了大棚房用于住宅,遇拆迁说是违建,是吗,新农村建设征用农民耕地,不予补偿是否合理

 贾启华律师,北京资深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修建了大棚房用于住宅,遇拆迁说是违建,是吗

一、修建了大棚房用于住宅,遇拆迁说是违建,是吗

大棚是不是属于违法建筑是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认定的,如果当事人对违法建筑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二、违法建筑拆除有补偿吗

一般情况下,拆除违建,拆迁者无需补偿,但某些情形下,被拆迁者可获得相关的赔偿。

1、如果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拆迁人在拆迁违建的过程中,因拆迁给土地使用权造成损害的,应适当予以补偿。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未到出让年限的,拆迁人也应补偿被拆迁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

2、违章建筑内的财产可以独立于违章建筑存在,系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应当受到保护。拆迁人在拆迁的过程中要注意先提醒被拆迁者,搬迁并保护好个人财产,拆迁人对违章建筑内的财产不施加任何保护措施,造成被拆迁人财产受到损失的,被拆迁人可请求相应的赔偿。

3、违建一般情形虽然不能获得拆迁补偿,但可申请拆迁赔偿,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被拆迁人的利益受损的,可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大棚是不是属于违法建筑是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认定的,如果当事人对违法建筑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新农村建设征用农民耕地,不予补偿是否合理

一、新农村建设征用农民耕地,不予补偿是否合理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农村土地进行建设的,是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的,所以不予补偿是不合理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

1、道路建设方面的补偿,对公路硬化的补偿是每公里伍万元,而通农户的公路是每米10元。老王盘算了一下,她们村所修的道路至少也应该是10万元的经济补偿款项。

2、新农村房屋补偿,国家对于新建每间房屋补偿200元,外墙贴砖将每平方米补偿3元,如果外墙是涂料则每平方米补偿2元,院坝硬化每平米奖励8元,新修的栏杆每平方补偿4元,如果农民修建花台每平方补偿4元。这样算下来,每个农户的房屋国家也补偿了万元左右。

3、一建四改的补偿,主要是改井、改厕、改圈、改厨改灶,均每户补偿100元,建主要是沼气池。

4、其它经济补偿,主要是水利设施,配置办公室等补偿,将按照规定对其奖励,如修建堰塘每亩奖励2000元,村党支部活动阵地新建奖励3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表明,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农村土地进行建设的,是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的,所以不予补偿是不合理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爱土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