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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拆迁律师: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这几件事千万不要做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2日 北京资深拆迁律师  

  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只要遇到,那对被征收人来说就是一件大事,因为征地拆迁直接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在征地拆迁中,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认真对待,相关部门也应当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实施征收,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不能让老百姓越拆越穷。

  但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有个别征收方为了低成本征收,通常会以拆危、拆违、减少被征收房屋面积等各种方式企图降低征收补偿,从而达到低成本征收的目的。

  近日,海南的一位当事人就咨询律师说,自己家的房屋在去年的时候因当地修建公路给征收了,由于自家房屋建设的年限比较久,就被相关部门给直接鉴定为“危房”了,但是在征收之前,其与家人一直生活在此,而且房屋也没有一点破损,现在遇上征收了,房屋反倒成了不能住人的“危房”了,而且最主要的是,由于房屋被相关部门鉴定成“危房”,所以拆迁补偿也是比别人家的低不少,每平方米只按几百元进行补偿,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对自己进行补偿安置,这显然是很不公平的,根本无法保障房屋被拆迁以后其与家人的生活了。

  事实上,拆迁补偿不合理,房屋被认定为违建、鉴定成危房,其实在征地拆迁中非常的多见,按理来说,在遇到这些情况时,被征收人应当要积极主动地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征收方这样做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实践中,绝大多数被征收人在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候,往往不会往长远了看,也不往长远了想,补偿不合理就不合理了,也不采取任何的措施,就等着征收方主动上门来提高补偿。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尤其是在征收方所实施的征收项目工期又特别紧张的情况下,以下这种散漫的行为是千万要不得的,避免自己损失的更大。

  一、补偿不合理,拒绝与征收方协商

  在看到拆迁补偿方案时,很多人都会觉得补偿不合理,这也是很正常的现象,但是广大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后期与征收方谈判来提高补偿,然而实践过程中,有个别的被征收人在看到补偿标准非常低后,往往就会直接拒绝后面的谈判,总认为,相关部门规定的补偿标准就那样了,肯定不会有啥改变,谈也没有用。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这种情绪化的做法是不值得提倡的,也不利于被征收人。在遇到补偿不合理时,如果征收方非常诚恳,且有意的主动邀请你就补偿事宜进行谈判,那其也是希望能尽快处理完这点问题,尽快推进征收工作,所以,一旦遇上征收方多次主动找你谈补偿,建议被征收人应当要保持理智,积极一点,千万不要觉得肯定会谈不拢就直接拒绝,这是对自己很不负责的一种做法。

  就补偿事宜进行谈判时,我们可以多听少说,不要插话,不要马上就报出自己心中想要的价格,否则也是很不利于自己的。

  二、直接摔打东西,与对方发生肢体冲突

  其次,有的被征收人可能在遇到强拆、补偿不合理等问题时,情绪会非常激动,还没有与对方说两句,就开始动手动脚了,甚至与征收方工作人员扭打起来。对此,凯诺律师要在这里提醒大家,无论遇到什么样的纠纷,互相撕打肯定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同时也会给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最主要的是,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自己还有可能会面临着牢狱之灾,所以,我们大家一定要保持理性。

  三、补偿不合理,反反复复找相关部门

  另外,在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有的被征收人可能为了省一点律师咨询费、代理费,就会反反复复地去找相关部门理论,希望相关部门能给自己一个解释,希望相关部门能处理拆迁补偿低的这一个问题,有的甚至直接跑到北京来上访。

  这里凯诺律师要着重说一下,如果补偿不合理,我们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效的法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倘若一味地去找当地相关部门,甚至直接来到北京上访等,那这是对自己非常不利的,第一,不断反复的找相关部门,不仅不会解决自己的问题,反而还可能会因自己这种鲁莽的行为被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给拘留,第二、法律法规上规定的是,被征收人有权在60天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若反反复复找相关部门,那很有可能会错过我们维权期限,导致被征收人日后维权难度增大。

  四、就是什么也不做,你能把我咋的

  除了以上三种,还有一种就是,对拆迁补偿不合理一事是置之不理,持一种无所谓的状态,你征也好,不征也罢,反正你也没有给我合理的补偿,反正房屋所有权证也在我手里,反正只要不给合理补偿,我就拖死你,你休想征我的房屋...

  事实上,实践中这样的被征收人有不少,经常为了提高拆迁补偿,准备与征收方以这种状态打个持久战,试图逼迫征收方主动提高补偿,但是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这种方式其实是最不切实际的,如果你想与征收方通过软磨硬泡的方式增加拆迁补偿,那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征收方有时是软硬不吃,如果长时间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达不成协议,那么他们就会采取强制措施来达到征收目的,比如,将被征收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或是鉴定成危房,然后强制拆除,或是直接趁被征收人不在家,偷偷拆除被征收房屋,如果房屋被强制拆除,虽然也可以提起诉讼,但对被征收人来说就会增加维权成本,同时也会增加维权难度。

  所以,大家在遇到补偿不合理时,千万不要采取这种软磨硬泡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自己的房屋被强拆,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表达的意思是,倘若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等问题,广大被征收人如果自己不懂得法律知识,那么我们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在听完专业律师的解答后,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尽快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免因自己的一波无效操作耽误维权了。